品牌消费功能区
导语:2014年,省商务厅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品牌消费集聚区的指导意见》和《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办法》。从2014年起,在全省开展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工作,用3年左右的时间,在消费集聚区中优选认定100家品牌消费集聚区,年经营规模达到1000亿元。
解读一:何为“品牌消费集聚区”
品牌消费集聚区一般位于城市区域中心,是满足人们对商业设施的综合性、专业性和社会性需求,集商贸、餐饮、文化、休闲和旅游等为一体的商业综合设施,是集聚、引领、创造消费能力强,经营和管理模式新,具有一定规模,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城市商业综合体。它要具备多重消费功能,设施新、业态全、客流量大、品牌商品和服务集聚,辐射能力强。
品牌消费集聚区的发展目标是:经过3-5年的努力,在全省形成以区域性消费集聚区为基础,以品牌消费集聚区为支撑的功能完备、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促进消费优势集群,推动传统商业改造升级,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和模式,促进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,满足居民消费需求。
解读二:“品牌消费集聚区”如何认定
为促进传统商业设施升级改造,创新商业业态和商业模式,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,根据《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办法》(豫商运〔2014〕19号)及《河南省财政厅、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一般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豫财贸〔2014〕2号),对建筑总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,经营设施齐全,具备商贸、休闲、文化、餐饮和旅游五项功能中至少四项,品牌商品、品牌服务数量占消费功能区数量60%以上的复合型商业综合体,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扶持。2013年,全省共评选出8个品牌消费集聚区项目;2014年,全省共评选出22个品牌消费集聚区项目。名单如下:
河南省2013年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名单:
1、锦艺商业中心 (郑州翰园置业有限公司)
2、洛阳泉舜购物中心 (厦门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)
3、洛阳建业凯旋广场 (洛阳凯旋置地有限公司)
4、豫丰农产品体验中心 (河南省豫丰农产品有限公司)
5、春来茶城 (郑州春来茶业有限公司)
6、鹤壁裕隆购物中心 (河南省裕隆时代百货有限公司)
7、新世纪生活广场 (博爱县新世纪生活广场有限公司)
8、恒达相府游园 (许昌恒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)
河南省2014年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名单:
郑州市
郑州华南城、郑州宝龙城市广场、锦艺城购物中心、丹尼斯百货CBD七天地、新玛特购物广场郑州总店、正道中环百货、丹尼斯百货人民店、丹尼斯百货花园店
洛阳市
洛阳泉舜中央休闲购物公园、洛阳建业凯旋广场、洛阳宝龙城市广场、偃师市中成华夏购物广场
焦作市
沁阳市玫瑰城购物公园
鹤壁市
鹤壁裕隆爱之城购物广场、浚县宏基商城
南阳市
唐河和美国际商业街
信阳市
罗山朝阳国际商业广场、商城恒泰购物广场
驻马店市
大商新玛特驻马店总店、驻马店市爱家量贩平舆购物中心
济源市
济源信尧城市广场、济源大商新世纪购物广场
解读三:“品牌消费集聚区”认定计划
2015年,河南计划认定20家左右品牌消费集聚区,用3年时间认定100家品牌消费集聚区,年经营规模达到1000亿元,形成以区域性消费集聚区为基础、以品牌消费集聚区为支撑的促进消费优势集群,促进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,不断满足居民新的消费需求。
解读四:“品牌消费集聚区”申报条件
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申报主体为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费集聚区运营管理企业;集聚区以商贸为主体,具备餐饮、文化休闲或旅游等功能;具有较全的消费功能;建筑风格鲜明,设施设备齐全;市场定位清晰,品牌运营、策划、招商、销售能力强,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;正常开展经营活动,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;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1.建筑总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;
2.商品经营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,餐饮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;文化休闲或旅游经营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;
3.正式开业;
4.有与经营规模配套的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停车场、公用洗手间;有金融服务机构或ATM网点;
5.保安防范组织、制度健全,有消防通道、消防设施,消防标识明显;
6.有明确、系统的品牌发展思路、品牌营销发展战略和具体措施;
7.日常管理机构、管理制度健全。
结语:品牌消费集聚区一般位于城市区域中心,具备多重消费功能,设施新,业态全,客流大、品牌商品及服务集聚,辐射能力强,对于推动传统商业升级,促进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,引导和扩大居民消费,提升城市功能具有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我省各级商务部门在培育消费集聚区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与发达省份相比,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相比,还存在特色不突出,功能不完备,政策支持不足等问题,品牌效应有待发挥。因此,我省要把培育发展消费集聚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搞活流通、扩大消费的一个重要抓手,抓实抓好,抓出成效。